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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毛毛细雨,自清晨起便憋着一股子劲儿,在云层里反复挣扎了整整一日,终究还是没能落下来。
湿冷的水汽裹着山风,浸得周遭万物都泛着潮意。
他们一行人走在泥泞的山路上,衣袍被雾气打湿,贴在身上黏腻刺骨。
发梢鬓角凝着细密的水珠,连睫毛上都挂着湿意,抬手一抹便是满脸的凉。
不过都是糙汉子,林泉和方佑自不用说,方遇林更是山野里摔打惯了的,这点湿冷困顿,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寻常。
裴遇和方遇水也咬牙坚持着。
众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只想着咬牙赶路,撑到下一个县城便好。
一路疾行,待到踏入县城地界时,天已擦黑。
沿街的灯笼次第亮起,昏黄的光透过湿漉漉的空气漫开,晕出一片朦胧的暖。
几人寻了家临街的客栈落脚,草草吃了饭,吩咐店家备了热水便各自回房歇下。
裴遇推开客房的木门,一股混杂着霉味与烟火气的温热扑面而来,驱散了些许身上的湿寒。
他随手将外袍脱下搭在椅背上,就着热水简单擦洗完。
又斟了一杯热茶放在桌角,从随身的行囊中取出笔墨纸砚。
砚台轻磨,墨香袅袅散开。
他执起狼毫,笔尖堪堪落在素白的宣纸上,却忽然顿住了。
原是想着给大嫂写封家书,将此番境遇一一细说,可落笔的刹那,日间所见的种种,却如潮水般涌进脑海。
晨雾锁山时朦胧的青黛峰峦,那头两百斤野猪獠牙外翻的凶悍模样,湿滑泥泞里深一脚浅一脚的山路。
方遇水扎马步时打颤的小腿,方佑磕头时额间渗血的泥污,还有方遇林扛着野猪走来时,满身悍戾的少年模样……
千般光景,竟比言语更鲜活。
裴遇兴起,垂眸静了片刻,手腕轻扬,落笔便是利落的线条。
他作画从不像裴萱那般,凭着性子挥洒,画得满纸抽象混沌,不是有缘人都看不出是什么。
裴遇最擅写实,落笔沉稳,笔触细腻,不掺半分浓烈的情绪,却能将目之所及的光景描摹得栩栩如生。
墨色浓淡相宜,线条疏密有致。
不过半炷香的功夫,他已经把心中所想全部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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