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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根据丶以法律为准绳?,对吧!
得亏了能说出口。
金胜嘴角露出一抹讥笑道:「龚检察官,您....确定吗?」
龚锦玉沉吟道:「额....」
「想必金律师也应该清楚,性侵类案件之所以不公开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不只是女方,男方也是一样。」
「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总归是不太好的。」
「所以还希望....大家都能克制一下情绪。」
早这么说不就完事了,还冠冕堂皇,扯东扯西的。
搞得你不说,自己就猜不到一样。
引用华妃的一句话:**就是矫情。
眼下双方需求互换,主动权可以说掌握在了金胜手里。
「龚检察官,您有没有仔细想过一件事。」
「宋佳怡作为一名『非法买卖』的从业者,可谓是身经百战。」
「陆敏宇跟她也早已有过两次交易。」
「可为什么在4月12日案发当晚,她却进行了激烈的反抗。」
「甚至在第二天醒来以后,立即进行了报警。」
「难道她不清楚,只要打个电话给陆敏宇,不说一次吃饱,但要个几万精神抚慰金没问题吧!」
「陆敏宇也是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孰轻孰重应该懂。」
「再来说说宋佳怡,平时一次最多一千多块钱。」
「轻轻松松几句话的功夫,就能抵得上数十次卖力。」
「这笔帐....小学生都算得清楚吧!」
「可现在这么一搞,陆敏宇不光把工作给弄丢了,连这辈子的人生也基本上算是毁了。」
「龚检察官,你说哪个正常的女孩子,会愿意嫁给一个强J犯。」
金胜这一番话,直接把龚锦玉给干沉默了。
里面的几个疑点,她又何尝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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