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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好大一个便宜!(第1/2页)
【阅读第一步,义父打卡处!】
【吾飘零半生,只因未逢明主,公若不弃,吾愿拜为义父!】
【故事节奏有急有缓,逢坑必填,义父不用养书。】
“夫君!”
“冲......”
“冲出来了......”
“妾身和妹妹会乖乖听夫君的话......”
“求夫君......”
“不把妾身和妹妹卖掉好不好......”
神庭国,灵启二十九年,冬月二十三。
白毛风刮了三天三夜,这个冬天,要冻死个人嘞。
北境,重镇卢龙县最西边,偌大院子早已荒废,只有一间破屋亮着烛光。
姜圣的脑子里,始终回荡着两位绝色美女的祈求之声。
而且,这两位人间绝色,哭得梨花带雨,看得让人心疼。
她们是谁?
这又是什么地方?
满心疑惑的姜圣眼睛还没睁开,就听到了阵阵淫荡的声音。
“两个天女下凡的小娘们!”
“跟这废物白瞎了!”
“快过来让大爷舒服舒服!”
“大爷保准你俩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姜圣被阵阵淫笑吵得睁开了眼。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段段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不讲道理地涌入了他的脑子。
随后,姜圣意识到,他穿越了。
原身同样叫姜圣,年岁二十三,渭水人士,现任卢龙县捕快一职。
姜家祖上出过一位正四品的锦衣卫副指挥使,风光一时。
奈何家道中落,到姜圣这一辈儿,就剩下这么一座夏天漏雨冬天漏风的破房。
一亩荒地,一口锈锅,一把绣春刀。
之所以家徒四壁,只因姜圣好赌成性,把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家底输了个精光。
否则这偌大宅院也不会没人打理,落得如此破败。
昨晚,赌坊的债主放话,若姜圣三天之内不还钱,就剁掉他的双手,打断他的双腿。
后来,察觉到端倪的姜圣,就和赌坊的打手发生肢体冲突。
打斗场面,相当激烈。
奈何双拳难敌四手,姜圣不敌,被打昏过去。
碍于他捕快的身份,赌坊打手不敢真的杀人,便是把昏迷的姜圣丢在雪地里,任其自生自灭。
后来的事情,姜圣记不清了。
他只知道快要被冻死的时候,碰巧有位路过的同僚把他背回了家。
卢龙县捕手,季吉朊。
只是,姜圣和这位同僚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平日里还总有冲突发生。
因为姜圣嗜赌成性,又怯懦无比,平日里只要是个人,就能过来欺负他一下,侮辱几句。
可就是这样的关系,季吉朊又为何会伸出援手?
而此刻,季吉朊算是露出了真面目。
季吉朊正站在姜圣家的炕头上,满脸淫相,裤子都脱了一半。
很明显,季吉朊欲对他的两位娇妻行不轨之事。
这厮,果然是特么没安好心!
迷迷糊糊的姜圣,仅用瞬息,就捋清了来龙去脉。
他被人做局了。
事情的起因,就是他捡了一对姐妹花,惹了他人的嫉妒。
毕竟,绝色美女,是个男人都想要尝尝鲜。
至于如何才能尝到,不一定要光明正大,下作的手段,也能如愿。
做局的人,就是季吉朊的大哥,也是赌坊的幕后老板之一。
赌坊的裴元,是卢龙县一霸,平时坏事做尽,逼人卖房卖地,卖儿卖女,逼良为娼。
而季吉朊来此,很有可能是受裴元授意,前来打探虚实,探一探姜圣捡来的两位娇妻,是否如传言那般人间绝色。
否则,季吉朊也不可能会那么巧出现在姜圣濒死之际。
只是,季吉朊再瞧见姐妹花后,顿时起了歹心。
季吉朊定是以为,姜圣如今已是半死,短时间内醒不过来,就想着提前尝尝这绝色花蕊是什么滋味儿。
要不他还得吃裴元的剩饭。
并不是季吉朊不愿,而是裴元有特殊癖好,手段残忍。
凡是与裴元共宿过的女子,都不会有好下场,全都是非死即残。
只是,季吉朊千算万算,却没算到原主体质弱,早已冻死在雪地里。
魂游至此的姜圣,也就顺理成章成了这具还未死透身体的新主人。
当着男人的面,要干他妻子,一干还是俩......
是可忍,孰不可忍。
就算叔可忍,你爹也不能忍!
姜圣爆喝一声,猛地站起身,摆出黑虎掏心式。
瞧见姜圣起身,季吉朊心头一震。
他是万万没想到,昏迷的姜圣,竟会在这个时候醒过来。
瞧见姜圣二话不说,抬手就干,沙包一样大的拳头直奔胸口而来,季吉朊暗道一声‘不好’,赶忙躲闪。
姜圣顺势变招,朝着季吉朊的脸,就是狠狠一拳。
这一拳,势头之足,力道之大,直接把季吉朊从炕上锤飞出去。
嘭——!
一声闷响。
季吉朊被姜圣一拳打得倒飞出去,重重摔在地面上。
“俏丽哇!”姜圣怒骂一声,大步一跃至季吉朊身前。
季吉朊赶忙翻身而起,连连倒退,“圣哥,误会,都是误会!”
对于他的求饶,姜圣全都听不见。
再说了,都眼见为实了,误会鸡毛啊!
姜圣阴沉着脸,直接挥拳。
能成为捕手的季吉朊,也是有些身手的,面对姜圣宛若狂风骤雨一般的拳头,他竟躲闪过大部分。
姜圣以野马分鬃破了季吉朊的防御,怒喝一声,抬手就是一记顶心肘。
不过须臾之间,姜圣直接把季吉朊打出屋子,摔入院中。
躺在雪地上的季吉朊吐着雪沫子,想要起身,却站不起来。
姜圣也没废话,大步上前,朝着季吉朊的两腿之间,就是狠狠一脚。
咔嚓——!
一脚下去,直接踩碎季吉朊的左边荔枝。
这下,季吉朊涕泪横流,双手捂裆,佝偻得像虾米一样。
“烦死了。”
姜圣一记手刀打昏季吉朊,拽着他的衣领,把他丢出院子,“要死也死外边,别臭了我家的地。”
然而,原本还昏死的季吉朊,在被丢出远门的那一刻,竟睁开了眼。
趁着姜圣不备,季吉朊一脚深一脚浅地逃了。
姜圣没追。
因为他知道,一个替人办事的小喽啰而已,就算杀了季吉朊,也于事无补,而且还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麻烦。
但放过季吉朊,不代表姜圣会就此善罢甘休。
既然惹下了麻烦,就要想办法摆平麻烦才对,而不是逃避。
走回屋的姜圣,瞧见炕角瑟瑟发抖的姐妹花。
该说不说,这对姐妹花长得,柳叶弯眉樱桃口,几乎满足了男人的一切幻想。
姐姐二十出头,妹妹十八九岁。
姐妹二人,穿的都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洁白的皮肤也粘上了灰尘,却掩不住两张祸水级的俏脸。
也因释放了真气,姜圣才彻底融合了最后的记忆碎片。
姜圣记起,昨晚赌坊的债主打完他的时候,还放了狠话,若三天之内不还钱,就剁掉姜圣的双手。
原主这畜生在弥留之际想了个办法,就是把这两个捡来的媳妇儿卖了还钱。
姐妹二人貌美如花,应当能卖个好价钱。
当然了,姜圣在心底,原主的祖宗十八代挨个问候了一遍。
打算做这等生孩子没屁眼儿的事,还不如当初被他爹黏在墙上,省得日后遭人戳脊梁骨。
不过,姜圣意识到,即便原主想卖掉姐妹俩,也不见得有人敢买。
因为这两姐妹,是京城罪臣沈家的女眷。
沈氏家主谋反,男丁被判斩首,女眷没入教坊司。
沈氏主母花重金买通官差,只求押送的差爷行行好,沿途的时候睁只眼闭只眼,至于两个女儿能不能活下来,则听天由命。
姐姐沈羽裳,妹妹沈芙蓉,到卢龙县地界的时候,趁着官差喝酒的时候溜了。
好巧不巧,遇上大雪,冻僵在路边,被喝醉的姜圣顺手捡了回来。
当然了,姜圣只碰过这对姐妹一次,还是草草了事。
只因原主整夜流连赌坊,饮酒无度,底子都快被掏空了。
而且,面对如此人间绝色姐妹花,并非原主坐怀不乱,而是赌瘾上头的时候,别说女人,就算天塌了都顾不上。
只是,按神庭律,私藏犯官家眷,可是要发配三千里。
瞧着护着妹妹的沈羽裳,和哭的梨花带雨的沈芙蓉,姜圣心头一紧。
“夫君,求你不要把我们卖掉......”
沈羽裳红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无论当牛做马,妾身没有怨言,只求夫君留我姐妹一条活路......”
“若我姐妹二人的身份被旁人知晓......”
“妾身只想伺候夫君,不想被没入教坊司......”
说完这番话的沈羽裳紧咬嘴唇,强忍着不让泪水掉下来。
姜圣叹了口气,他也不想卖掉这对极品姐妹花,奈何家徒四壁,还债在即......
这个时候,姜圣注意到,他脚下的泥地被扫得近乎一尘不染。
姐妹花身后的灶台上,锅碗瓢盆虽破,却都擦得锃亮。
院角的柴火垛码得整整齐齐,就连他家祖传下来的绣春刀,上面也没有半点灰尘。
可见这对姐妹花打扫得相当细心。
只是,原主从来不碰这把绣春刀。
因为原主嫌它晦气,嫌它不值钱。
是沈羽裳每隔两天取下来,从刀鞘擦到刀柄,从刀身擦到刀镡,一寸一寸擦得干干净净。
一个犯官家的闺秀,替一个赌鬼擦祖传的绣春刀。
姜圣只觉得胸口有些发闷。
深吸一口气,姜圣不再看向姐妹花,走到门口抄起柴刀。
沈羽裳见姜圣拿起刀,脸色瞬间惨白,死死咬着嘴唇将妹妹挡在身后,并缓缓闭上了眼睛。
姜圣回头,瞥了一眼,无奈开口,道:“你在乱想什么?”
说完,姜圣推开门的瞬间,白毛风裹着雪沫子刮了进来。
尽管天气如此恶劣,姜圣还是顶了出去。
走着走着,狂风骤雪就把姐妹花的呜咽声吞没了。
外面白茫茫一片,寒风跟刀子一样,直往骨头缝上刮。
姜圣一手挡在眼前,一手倒提柴刀,深一脚浅一脚往山脚走。
不是他有病,非要在这种天气出门,而是他想活下去,他也想让这对姐妹花活下去。
只剩一锅酸粥的家,别说扛过冬天,能扛两天都费劲。
好在前世的姜圣有些手艺活,发家致富不敢想,果腹倒是不难。
本着靠山吃山的原则,姜圣决定进山里赌一把。
还没走出几步,姜圣就开始骂了。
这体格也忒虚了,还没走几步就开始喘了。
武山脚下,风雪漫天。
只见前方不远处,一道黑影横在雪地里。
姜圣走近一看,竟是一头麋鹿。
姜圣上前检查了一下,麋鹿身上没外伤,一条腿反曲着,应是天太冻摔断了腿,最后被冻死在这冰天雪地之中。
二话不说,姜圣朝着麋鹿的脖子就是一刀,然后伸手摸了摸,鹿肉还没硬透,说明刚死不久。
这一头麋鹿,吃一部分,剩下的换粟米,应该能扛过这个寒冬。
这就叫天无绝人之路。
姜圣把柴刀往腰上一别,拽着麋鹿的两条后腿,使出吃奶的劲儿才把麋鹿扛在肩上。
仅仅一百来斤的麋鹿,就压得他脊椎骨‘咯吱’作响。
紧咬牙关,姜圣踉跄了两步,才算稳住没有跌倒。
直到天色渐黯,他才回到了住处。
头发和眼眉都挂了一层白霜,脸冻得通红的姜圣,才算走了回来。
险些没冻死在半路上。
咣——!
姜圣一脚踹开院门,走到屋前,把肩上的麋鹿往地上一扔。
砰——!
一声闷响,积雪四溅。
姜圣也顺势倒在了雪地上,没有立刻起来,而是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是真的没力气了。
听见动静的姐妹花,将门推开一条小缝,看着外面的情况。
看见躺在地上的姜圣,沈羽裳心中五味杂陈。
缓了好一会儿的姜圣侧开身子,指了指他身后的麋鹿,“别干看着,我腿软,快来把我扶起来。”
沈羽裳愣了一下,赶忙推开门,跑到院子里搀扶姜圣。
姜圣虽瘦,却也不是一个女人能扶起来的。
见姐姐一个人没办法撑起夫君,沈芙蓉也跑了过来。
姐妹花合力,才算把姜圣从雪地上拽了起来。
姜圣一边拍着屁股上的雪,一边指着麋鹿,“把这鹿收拾一下,晚上咱们炖肉吃。”
说到这儿,姜圣抬起酸痛的胳膊,轻轻捏了下沈羽裳的下巴,“等吃饱了,夫君就和两位爱妻深入探讨一番未来生活。”
话音落下,沈芙蓉眨了眨清亮的大眼睛,不明所以。
反观沈羽裳,愣了一瞬,俏脸羞红。
本来挺美妙的时刻,却被一道怒斥打碎。
“姓沈的,滚出来。”
“老子来买你媳妇了。”
姜圣家的院门本来就破,这下好了,直接被人一脚踹成了劈柴,落在雪地里溅起好大一片雪沫子。
雪沫子还未散去,有一相貌极凶的男人走进院子。
这人一脸横肉,脸上有一道可怖的疤,身后还跟着两个随从。
沈羽裳脸上的羞红,在瞧见这三人的相貌时,瞬间褪得一干二净。
最关键的是,沈羽裳从这三人的眼中,瞧见了满满的恶意。
来者不善。
尽管两条腿止不住打颤,可沈羽裳还是把妹妹护在身后。
沈芙蓉也被吓得浑身发抖,死死攥着姐姐的衣袖,清亮的美眸里,渐渐浮上一层水雾。
姐妹二人的心头,全都紧了一下。
因为,前些时日,夫君就说自从把她俩捡回来后,赌运就变得极差,要把她俩卖了换钱......
姜圣扭过头,看向院门处,而后脸色变了一瞬。
这人姜圣认得。
赵有龙。
明面上做的是牲口买卖,可背地里干的,却是贩卖人口的勾当。
神庭国征战连年,灾荒四起,根本顾不上这些为非作歹的家伙。
况且,赵有龙做事谨慎,从来不动良家子,专挑没户籍没根脚的流民下手。
这些年倒也顺风顺水,没惹出什么大麻烦。
赵有龙觊觎这对姐妹花,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说起来,赵有龙竟有些佩服姜圣。
一个喝了二两黄汤的烂赌鬼,随随便便就能捡到天仙似的美人儿,关键一捡还他妈是俩!
这运气,着实让赵有龙红了眼。
也难怪赵有龙会惦记,他干这行当许久,就从来没见过像这对姐妹花一样水灵的货色。
看着就润极了。
当然了,强抢的事儿,他可不干,万一传出去,就坏了他人牙子的招牌。
直到昨天。
满身酒气的姜圣找到赵有龙,说要卖媳妇。
赵有龙心里那叫一个乐啊。
“姜老弟,哥哥来了,”赵有龙走到院中,“按照昨天咱俩说好的,一手钱,一手人。”
话音落下。
姐妹花二人,皆是浑身一震。
昨天?
夫君昨天就找了他?
比起妹妹开始掉眼泪,姐姐沈羽裳则苦笑一声。
一直以来,夫君并非吓唬她俩,而是早有打算卖掉她俩。
好不容易虎口脱险,又将掉入狼窝。
这下,沈羽裳的心,算是坠入谷底。
沈芙蓉抱紧了姐姐的胳膊,悄声啜泣,“姐姐,我怕......”
沈羽裳把妹妹护得更紧了。
尽管肩头酸痛两腿发软,可姜圣还是横跨一步,挡在姐妹花的身前。
瞧见夫君的这一步,沈羽裳原本就要死了的心,竟升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踏实。
“赵老哥,你倒是来得挺快啊。”姜圣开口,不咸不淡。
赵有龙哈哈一笑,露出一口黄牙,“那可不,就凭咱俩的交情,姜老弟的事儿,老哥肯定上心。”
说完,赵有龙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沈羽裳和沈芙蓉的身段。
看了片刻,赵有龙从怀中掏出一个布袋,掂量了一下,“姜老弟,按照市场行情,一个美妻值十两。”
“可话说回来,你这俩媳妇,没有户籍,来路不正。”
“既然来路不正,那就值不了这么多钱。”
“两个加一起,也就值个六七两。”
说到这儿,赵有龙摊了摊手,故作为难,“不过,老弟你放心,老哥给你十两,多出来的,就当老哥帮你一把。”
“你可要记着老哥的好啊!”
十两买两个人?
这是在打发叫花子。
姜圣没接话。
他赌坊的债是十五两,昨天赌坊放话,三天之内不还钱,剁掉姜圣的双手。
今天赵有龙上门,开价十两。
这里头的弯弯绕绕,稍微一想,姜圣就明白了。
原主虽然好赌,可烂船也有三斤钉,再不济,也不至于输光全部家底之后,再欠下十五两。
十五两银子在北境,够一家三口吃三年。
除非!
有人故意做局。
至于做局的人是谁,只能是盯着姐妹花快要流口水的赵有龙。
这王八蛋,从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做局让他欠赌债,逼他卖媳妇,然后压价,用完再转手卖个好价钱。
姜圣嘴角一扯,心头冷笑一声。
见姜圣迟迟未动,赵有龙眉头一皱,“姜老弟,十两银子,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至于赌债,老弟不用急着还,先拿这钱去翻翻本。”
“万一大赢一场,来找老哥,老哥给你安排几个七八成新的漂亮媳妇。”
听得此话,姜圣扣了扣耳朵,“不卖。”
这两个字,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
仿佛漫天风雪都压不住一样。
院子里,却瞬间安静下来。
赵有龙脸上的淫笑,也在这一刻僵住了。
站在他身后的两个随从,面面相觑,显然没料到姜圣会拒绝。
最震惊的,是姜圣身后的姐妹花。
沈羽裳猛地抬起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姜圣的背影。
这一刻,她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夫君刚才说什么?
不卖?
夫君不是已经和赵有龙说好了吗?
夫君不是缺钱还赌债吗?
夫君不是昨天就决定了要卖掉她们吗?
为什么夫君要反悔?
难道......
夫君真的转性了?
沈羽裳不敢信,却又不敢不相信。
她不想去教坊司,不想落在赵有龙手里,更不想落在裴元手里。
时过片刻。
在她眼眶里那打了转许久的泪水,还是滑落下来。
沈芙蓉从姐姐身后探出小半个脑袋,怯生生地看着夫君。
她的桃花眸里还挂着泪花。
赵有龙的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姜老弟,”赵有龙压下心头火,皮笑肉不笑,“你这是什么意思?”
“老哥我顶着白毛风走了半个时辰,你一句不卖了,就想打发我?”
姜圣抬起酸痛的手臂,活动了一下肩膀,“用得正好,不想卖。”
话音落下。
无论是沈羽裳,还是沈芙蓉,先是一愣,而后姐妹花俏脸全都红了。
因为姐妹花和姜圣已有夫妻之实。
只是过程,不提也罢。
可赵有龙的脸,彻底黑了下来。
“姓姜的,”赵有龙冷哼一声,“这么说来,你是在耍老子?”
“没有啊,”姜圣一脸无辜,“我什么时候耍你了?”
“你昨天亲口说......”赵有龙指着姜圣鼻子。
“我昨天喝多了,说的胡话,”姜圣直接打断他,“酒话不算话。”
“赵老哥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不会连这点规矩都不懂吧?”
说完,姜圣指了指被赵有龙踹坏的院门,“娘子,我就不卖了。”
“可你踹坏了我家的门,得赔钱。”
这话一出,气得赵有龙脸皮直抖。
他在卢龙县混了好几年,什么时候被人这样耍过?
尤其还是被一个烂赌鬼耍?
这若是传出去,他哪还有脸在道上混?
第三章横的怕不要命的
姜圣这王八蛋,竟然反悔。
赵有龙吐出一口粘痰,恶狠狠盯着姜圣,“姓姜的,老子跟你说好话,你别给脸不要脸。”
“今天这俩小娘们儿,你卖也得卖!”
“不卖也得卖!”
说完,不等姜圣开口,赵有龙大手一挥,“去!把人给老子抢过来!”
两个随从得了令,狞笑着朝姐妹花走去。
路过姜圣的时候,最前面的扈从还朝着姜圣脸上吐了口水,轻蔑冷笑一声。
这样的烂赌鬼,根本就不配拥有天仙似的美娇娘。
沈羽裳脸色惨白,死死护住浑身颤抖的妹妹,往后踉跄两步。
直到姐妹花撞在门框上,退无可退。
沈芙蓉把脸埋在姐姐怀里,呜咽着喊了一声,“夫君!”
这一声夫君,听得人心口发酸。
随从越走越近。
就在这时,姜圣动了。
姜圣二话不说,抄起地上的柴刀,转身就是狠狠一刀。
嗤——!
走在最前面的扈从,眼瞅着就要抓住最前面的美娇娘。
可紧接着,他瞪圆了双眼,惨叫一声倒在雪地上。
鲜血从他的背后喷涌而出,不过几息就染红了洁白的雪地。
所有人都愣住了。
赵有龙也愣住了。
后面的扈从,双腿直打颤,瞪圆了眼后退两步,和姜圣拉开距离。
沈羽裳和沈芙蓉紧闭着双眼。
迟迟不见有人来抓她俩,沈羽裳才睁开一条缝儿。
可入眼场景,使她瞪圆了美眸,更是不敢置信地看着夫君。
夫君......
竟然为了她们俩砍人?!
姜圣手里的柴刀,还在往下滴着血,“姓赵的,人,我肯定不卖。”
“十五两的赌债,就不劳你费心了。”
“我姜圣自己还。”
说完,姜圣一脚踹昏了疼得吱哇乱叫的随从。
然后,姜圣举起柴刀,对准赵有龙,“爷爷今天心情不好,不想死就滚。”
“把这个废物带走,别脏了我家的地。”
赵有龙的脸色,变了又变。
说真的,要是在以前,哪怕昨日,他早就和扈从一起上,把姜圣打倒在地,再狠狠羞辱一番。
然而,此刻姜圣给他的感觉,分明是个不要命的主儿。
这小子砍人动起刀来竟连眼都不眨一下!
姓姜的啥时候变得这么硬气了?
难道......
赵有龙心头一沉。
他以为姜圣找到了靠山。
别看这小子现在落魄,可他祖上出过正四品的锦衣卫副指挥使。
没准儿这姓姜的从什么地方找到一个做大官的叔父,或是有执掌一方生杀大权的表亲......
虽说人去茶凉,可谁都道不清,这姓姜的在卢龙县还有没有几分香火情。
毕竟,锦衣卫可都不是善茬。
万一真撕破了脸,惹了不该惹的人来,那他的脑袋,也得好好掂量掂量才行。
毕竟,他干的就是掉脑袋的买卖,平日里最怕的就是招惹官面上的人。
姜圣的背景,说不上硬,可也不是能让人随便拿捏的软柿子。
当然,更重要的是,姜圣手里的柴刀,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小子,是真特么敢砍人。
深吸一口气,赵有龙压下了心头翻涌的怒意,咬牙开口,“姓姜的,行,算你小子有种。”
“今天老子先放你一马。”
“不过这事儿,没完。”
“三天后你要是还不上赌债,可别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说完,赵有龙一挥手,“把人拖走,咱们走!”
不多时,姜圣家的地面上,就被拖出一道长长的血印子。
走到院门口的赵有龙,又回头看了眼姜圣,留下一声怒哼。
直到赵有龙带着随从彻底离开,姜圣才把柴刀扔在一旁,双腿一软,竟直接瘫坐在了雪地上。
说真的,他怕,而且怕得要死。
因为方才的一瞬间,姜圣竟有一股想要杀人的冲动。
直到柴刀划过皮肉,姜圣才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这滋味儿,也忒特么难受了。
但是,怕归怕,姜圣也清楚,哪怕他退一小步,也肯定会被赵有龙这人渣拿捏得啥都不剩。
男人这一辈子,有些能让步,可有些,寸步不能让。
若是传出去,姜圣靠卖媳妇儿还赌债,估计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当然了,若非姜圣偷袭,以他的小体格子,又怎能将膀大腰圆的随从砍翻在地。
看着地面上的血印子,沈羽裳的俏脸煞白,却依旧将妹妹护在身后。
这个时候,沈芙蓉探出头来,眼底还闪烁泪花。
姐妹俩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姜圣的背影。
虽瘦小,却充满了安全感。
姜圣回头,看着俏脸都白了的姐妹花,叹了口气,“快别傻站着了,扶我一把。”
姜圣已经站不起来了,因为他刚才挥刀时肾上腺素飙升,才没觉得疼。
可这会儿缓过劲来,他只觉得浑身上下就没有不疼的地方。
果然呐,装逼是要付出代价的。
沈羽裳这才反应过来,小跑上前,却怎么也扶不起姜圣。
沈芙蓉也跑过来搭手。
姐妹俩合力,总算把姜圣拽了起来,扶进屋子。
只是,没生火的屋子,比外面好不到哪儿去。
炕头拔凉。
姜圣喝了口凉水,这才觉得舒服些,“把麋鹿收拾一下,晚上炖肉。”
“皮子尽量别弄坏了,明天拿去县东卖,应该能值点钱。”
听着夫君的吩咐,姐妹花哽咽一声,转身走出屋子。
她俩可抬不动麋鹿,只能在院子里就地收拾。
好在风大雪大,即便将麋鹿开膛破肚,也不会有太大的血腥味儿。
姜圣倒是不想麻烦这对姐妹花,毕竟这种活,可不太适合女人干,奈何他腿软的厉害。
屋外,姐妹花干活还算利索,毕竟,逃难的途中,她俩为了活下去,也做过这些事。
可干着干着,姐妹花都流下了眼泪。
她俩流泪并非因为身上沾染了腥气的鹿血,而是因为姜圣先前的所作所为。
这个男人,真的在保护她俩。
时隔许久,姐妹花再一次感受到了被人保护的感觉......
半个时辰后。
恢复了些许力气的姜圣走出屋子。
该说不说,这对姐妹花将麋鹿收拾得很好。
别看沈芙蓉平日里胆小话少,可她剥起鹿皮来干净利落。
瞧着忙碌的姐妹花,姜圣觉得,娶两个媳妇儿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这身体需要好好调理一下,否则还没进门,就完事了。
活受罪......
姜圣苦笑一声,轻声开口,“给我留点鹿血。”
就在话音落下的瞬间,姜圣浑身一颤,直冒虚汗。
紧接着,姜圣感觉到体内传来一股没来由的剧痛。
疼得他撕心裂肺。
眼前的所见也变得迷糊起来。
姐妹花紧紧抱在一起,俏脸上满是惊恐,看着在雪地上翻滚的姜圣,却帮不上什么忙。
反观姜圣,双眼赤红,浑身青筋暴起,嘴里还发出阵阵低声嘶吼。
此刻,他脑子里唯一的理智,便是不能伤人,不能伤害这对命苦的姐妹花。
所以,雪地就成了姜圣的发泄处。
不多时,原本还盖了一层皑皑白雪的地面,被姜圣搞得乱七八糟。
方圆一丈,狼藉不堪。
直到消耗尽体内最后一滴真气,力竭的姜圣,直接两眼儿一黑,疼得昏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
感觉有热水入喉的姜圣,才缓缓睁开眼,入眼便是泪眼婆娑的姐妹花。
只是,这热水,带着浓郁的腥味。
是沈羽裳在喂他煮沸的鹿血。
恢复些许力气,姜圣坐了起来,看着站在炕边的姐妹花。
姐妹二人,虽是大家闺秀,可如今穿的都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洁白的皮肤也粘上了灰尘,却掩不住两张祸水级的俏脸。
犹豫片刻,姜圣开口,“那个......”
“咱们虽已有夫妻之实,可你俩也看见了,我很穷,还欠了赌债......”
姜圣并非不想养这对姐妹花,而是在向她俩阐述现实情况。
姜圣虽为卢龙县捕快,可他现在的日子并不好过,还欠了赌债。
当下这一难关,姜圣都不知该如何解决。
这个年头,家里多了张嘴,开销就不一样了。
若是换做以前,姜圣会毫不犹豫留下姐妹花。
可现在......
姜圣不想拖累这对姐妹花。
她俩虽是罪臣家眷,可只要不暴露身份,依附在某位富贾之家,也能换来不错的生活。
可跟着姜圣,恐怕就只能吃糠咽菜,冬冷夏热了。
然而,一听姜圣这番话的姐妹花,俏脸全都变了色。
神庭国风雨飘摇,买妻卖妻之事频发。
就连京城,都时常有权贵相赠美妾,以此打通关系。
姐妹花虽然没见过,却总能听人提起。
尤其是这一路上,姐妹花才算真正的见识到,什么才叫乱。
神庭国看上去国泰民安,可私下里,却是这般不堪。
沈羽裳赶紧护着妹妹,眼含雾气,哀求开口,“夫君!”
“妾身和妹妹会听话......”
“不要把妾身和妹妹卖掉好不好......”
一听这话,姜圣的心都酥了。
如此漂亮的媳妇儿,还是俩,姜圣也舍不得卖。
齐人之福,男人的梦啊!
再说了,就算姜圣现在想卖了这对姐妹花还赌债,也不见得有人敢买。
姜圣看着瑟瑟发抖的姐妹花,眉头微皱。
可他的表情在沈羽裳看来,分明就是在琢磨怎么卖了她俩。
她俩已知晓夫君欠下了赌债,正缺一笔钱。
十五两放在京城,不过是打赏的碎银,可放在北境之地,就是巨款了。
尽管心头害怕极了,可沈羽裳还是准备求夫君留下她俩。
只见沈羽裳拉着妹妹下炕,跪在姜圣面前,哀求连连。
“夫君,求你不要把我们卖掉......”
“我姐妹二人的身份若被旁人知晓......”
“妾身只想伺候夫君,不想被没入教坊司......”
说完,姐妹二人,声泪涕下。
说来也怪,本来因为被设局姜圣就很心烦意乱,可当他听见姐妹花二人的啜泣声时,繁乱的心竟渐渐平复下来。
叹了口气,姜圣蹲下,揉了揉姐妹花的小脑袋,轻声开口,道:“谁说我要卖你们了。”
听得此话,姐妹花这才敢抬起头来,怯怯打量起夫君。
夫君......
似乎和前几天被捡回来时相比,有些不太一样了。
吃了些鹿肉果腹,姐妹花开心极了,她俩已经好久没有吃到肉了。
饭后,就着屋子里还有些暖和气,姜圣搂着姐妹花准备睡觉。
要不等到后半夜屋子里的热气儿散没了,将难以入睡。
可搂着柔软滑嫩的姐妹花,姜圣却没有多少困意。
现在处境,非常糟糕,前有豺狼,后有猛虎。
姜圣必须要想一个解决办法才行。
否则,后患无穷。
躺了许久的姜圣根本睡不着,就打算和姐妹花亲热一下。
毕竟,这等绝世女子放在眼前,不尝一尝花蕊,可真就白白浪费了美好的夜晚时光。
然而,这一次,还特么不如上一次。
姜圣刚刚走到门外,只敲了几下门,便打道回府了。
.......
好在姐妹花并未真正体验什么才算是合格的周公之礼。
对于夫君的表现,姐妹花就权当是夫君伤势未愈。
然而,姜圣竟厚着脸皮,心疼起了姐妹花,说她俩白天受到惊吓,应该好好休息,便不想着折腾她俩。
姐妹花被夫君的体贴感动到喜极而泣。
果然呐,这个阶段的女子,才是最好骗。
.......
只是,两位人间绝色就躺在身边,只能看不能尝,姜圣是欲哭无泪啊。
奈何身体的底子摆在这里,就算不能接受,姜圣也别无他法。
尽管正事办不成,却并不妨碍姜圣上下其手,惹得姐妹花娇羞连连。
当然了,姜圣方才留下的敲门礼不多,姐妹花想去洗一下的时候,姜圣直接让她俩拿块干净的布擦擦算了。
屋外冷,水也冷。
姐妹花再一次被夫君感动得喜极而泣。
.......
翌日,天边翻起了鱼肚白。
炕上也没了余温。
睡醒的姜圣,没找到衣服,便披着被子走到院里。
刚好瞧见了正在洗衣服的姐妹花。
姜圣家徒四壁,唯一能穿出去的,就是衙门发下来的捕快服。
可就是这一件衣服,也被姜圣穿得相当埋汰。
姐妹花合力,又费了好半天的劲儿,才将这件衣服洗得干净如初。
没得办法,既然衣服湿了,姜圣就只能穿上曾经满是补丁的衣服。
外面套了个破棉袄,姜圣拿刀,去分鹿肉。
这头鹿不算大,可他们三个人却吃不完,倒是不如用这鹿肉换些粮食来得实在。
若是还能再换来些其他东西,就再好不过了。
瞧着姐妹花冻红的双手,姜圣有些心疼。
于是,姜圣留下了一条鹿腿,供姐妹花补身子。
然后,姜圣扛着鹿肉,走出院门,奔着酒楼方向走去。
北境虽苦寒,却不乏颇有家资的富贾。
酒楼经营野味,自然也是富贾的好去处。
不多时,姜圣便走到春来酒楼。
老板姓胡,留着看上去就很精明的山羊胡。
胡老板看见姜圣背着的鹿,双眼一亮,挺着大肚子拱手上前,“姜捕快清早来此,所为何事?”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姜圣也没点破,把鹿放在地上,笑着开口,“胡老板且看。”
“这鹿,是我昨天从山里打来的,新鲜的很。”
“我想用这鹿肉,和胡老板换些东西。”
胡老板见状,赶忙喊来厨子。
现在这寒冬腊月,鹿肉是不可多得的野味。
厨子上前,查看鹿肉。
确认是新鲜鹿肉后,将老板拉到一旁,如实说出。
卢龙县乃神庭国边境之地,山中野味自然无数。
只是这天寒地冻,猎户都在家里猫冬,就没有人进山打猎。
姜圣送来的鹿肉,在这个时候,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当然了,胡老板也知道姜圣是个懦弱的人。
所以,胡老板就想着,尽可能压低鹿的价格。
于是,胡老板笑着拱手,“姜捕快真厉害,能打得品相如此之好的鹿。”
“这鹿少说也要一百来斤。”
“只是,这鹿残缺,若是只整鹿,还能卖个好价钱。”
“话虽如此,可胡某与姜捕快相识多年,钱好说。”
听得此话,姜圣心头冷笑一声。
因为他已经猜到这膘肥体壮的老山羊打算干什么了。
胡老板故作刁难,“胡某就吃点亏。”
说到这儿,胡老板伸出手来,竖起三根手指,“三两银子,买下这一头残鹿。”
“不知姜捕快意下如何?”
听得胡老板这番话,姜圣就差直接骂人了。
换做平时,一头鹿都不止这个价,更何况是在这天寒地冻之际。
而且,就算猎人打下来鹿,也会留下一部分供自家食用。
姜圣还从未见过哪个猎人会用整只的鹿换钱。
姜圣冷哼一声,“胡老板好不地道。”
“夏季容易打猎时,这一头鹿的价格,都不止三两。”
“一百五十斤以上的鹿,都有可能卖到十两银子。”
“而胡老板直接开价三两,这欺负姜某,不懂行价啊!”
听得这话,胡老板一愣。
姜圣怯弱,人尽皆知。
可今日,姜圣为何看上去如此精明?
和平时完全不符啊!
可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胡老板肯定不能放弃白白送来的银子。
于是,思索一番,胡老板叹了口气,故作无奈开口,“这也就是姜捕快,若是换做旁人,胡某都不开出三两高价。”
“不过,胡某看在姜捕快的面子上,可以适当抬抬价。”
“五两!”
“我以五两价格,买下这头残鹿。”
“若是姜捕快还不愿意,还是另寻别处看看吧。”
说完,胡老板转身就要回酒楼。
姜圣心头冷笑。
这老山羊是在以退为进。
可越是如此,姜圣就越不想让这老山羊称心如意。
原主之前如何,姜圣不管。
可现在,姜圣不能让任何人欺辱。
只听姜圣冷哼一声,“既然胡老板看不上,那我就只能把这头鹿,卖去隔壁了。”
“想来隔壁的刘老板,应该能给上一个好价钱。”
说完,姜圣扛着鹿,扭头要走。
春来酒楼的隔壁,是一家新开的饭庄,大厨手艺不错。
之所以生意始终不温不火,乃是因为胡老板垄断了整个卢龙县的野味生意。
一听说姜圣要把鹿卖给隔壁,胡老板着实有些心慌。
赶忙上前拦住姜圣,胡老板赔笑拱手,“姜捕快,咱们有话好好说。”
姜圣瞥了胡老板一眼,没好气开口,“胡老板给的价格太低。”
“既然胡老板不买,那胡老板总不能耽误我把这鹿卖给想买之人吧。”
听得此话,胡老板咧嘴一笑,“姜捕快,方才都是胡某胡言乱语,姜捕快莫要放在心上。”
“而且,姜捕快近期所遇之事,胡某也是略知一二。”
一听这话,姜圣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冷声开口,“与你无关。”
胡老板心头一震,赶忙再赔笑脸,“是是是,胡某多嘴了。”
“既然姜捕快诚信要卖,至于卖多少钱,不妨姜捕快划个价。”
“若是价格合适,胡某就买下来,省得姜捕快再扛走。”
“当真?”姜圣一挑眉头。
胡老板点头,“当真。”
姜圣这才把鹿给放下,“我也不占你便宜,就按市价,六两银子,外加五斗粟米。”
听到姜圣给出的报价,胡老板脸色一垮。
因为这个价格,刚好精准地踩在了标价线上。
胡老板也就没那么多赚头了。
胡老板不解,这嗜赌成性的姜圣,为何会如此了解鹿肉价格?
当然了,对于姜圣来说,这个价格他是可以接受的。
粟米二百文一斗,可要购买粟米,需要排队。
按照正常情况下,也许排队一天才行。
可姜圣不能等,因为他家的米缸已经见底了。
虽然饿一顿两顿也无所谓,可姐妹花刚刚遭遇大难,需要营养补身子。
万一饿坏了咋整。
瞧着姜圣不打算改口,胡老板就按照姜圣的报价,将这头鹿买了下来。
对于商人来说,少赚,也是赚。
姜圣就把银子揣进了兜里,让胡老板遣下人将粟米送到他家。
胡老板答应下来。
办完此事,姜圣赶到衣行。
因为他家不仅连吃食都没有,甚至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他一个老爷们,倒是能扛住这寒冷。
只是现在,家里又多了两位女眷,还是应该好好照顾她们一些。
姐妹花看上去瘦弱,那是因为这段时间营养不良。
只需稍加调养,养出些肉来,定会比现在还要好看。
当然了,姜圣是非常喜欢这种养成的。
走进衣行,姜圣四下看去。
六两银子可买不了太好的衣服。
当然了,姜圣也没打算把这六两全部花光。
日后需要银子的地方还多。
可花少量钱买几件过冬的棉袄,还是不成问题的。
衣行老板递来三件前年没卖出去的棉袄,样式老旧,好在棉花厚实。
姜圣掏出三两银子,递给老板。
至于柴火,姜圣不打算买。
这个时候买柴火死贵死贵,倒不如把家里的篱笆墙拆了,也算能勉强度过这个冬天。
一个时辰后。
姜圣回到家里,就看见胡老板差人送来的粟米,已填满了米缸。
走进屋子,姜圣看见姐妹花正在穿着单衣打扫房间。
原本满是灰尘的房间,被姐妹花打扫得一尘不染。
只是,姐妹花的俏脸,弄得跟花脸猫一样。
姜圣让姐妹花停下手里的活,拿出棉袄,递给她俩,让她俩试穿上身。
可试着试着,姐妹花就哭了。
姜圣挠了挠头。
说真的,他是真的不太会哄女人。
在姜圣的询问下,姐妹花才道出了为何会哭泣。
原因无他,她俩想家了。
姜圣虽说远在边陲北境卢龙县,却也听说过,丞相沈瑞大公无私。
可好端端的为何会被扣上谋反的帽子?
姜圣问出心中疑问。
姐妹花摇了摇头。
可一想到父亲和母亲,妹妹沈芙蓉哭得就更厉害了。
姐姐沈羽裳赶忙安慰妹妹,并道出实情。
其实,她俩也不知道。
不过,比起妹妹沈芙蓉,姐姐沈羽裳还是知道的多那么一点点。
沈羽裳抹了眼角的泪痕,娓娓道来,“父亲手握权柄,屹立神庭国朝堂二十余载不倒,服侍两代帝王。”
“父亲向来都是兢兢业业,从未收受过一个铜板,更不可能谋反。”
姜圣皱眉,“那为何会落得这般地步?”
沈羽裳苦笑摇头。
她曾听母亲提起过此事,似乎是父亲的一位政敌设计陷害了他。
姜圣皱起了眉头。
丞相沈瑞,素有沈半朝一说。
可怎样的政敌,才能让这位神庭国的丞相落得如此这般?
还被判了如此重罪。
当然了,其中肯定有缘由。
只不过,这些事,凭现在的姜圣,是没办法查清的。
瞧得姐妹花哭成这个样子,姜圣着实有些心疼,便转移了话题。
于是,姜圣让她俩穿着新棉袄转了一圈。
棉袄不漂亮,都是用粗布制成。
好在里面蓄满了棉花,穿起来暖意洋洋,不会觉得冷。
相比起妹妹沈芙蓉的单纯,姐姐沈羽裳的心思则要细腻的多。
她知道夫君这是在逗她俩开心。
既然心情好了,姜圣便让她俩去割些鹿腿肉来,和煮熟的米饭一起拌着吃。
姐妹花一愣,不解肉怎么能和主食拌在一起?
瞧得姐妹花略有诧异的表情,姜圣这才算来了兴致,亲自下厨,给姐妹花做了一顿烤肉拌饭。
当然了,所需调料,是姜圣从胡老板那里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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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花吃得那叫一个狼吞虎咽,浑然不顾女子形象。
该说不说,昨天晚上的鹿肉寡淡无味。
这是她俩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甚至比起在丞相府时,吃得还要香。
原本,吃饱喝足的姜圣,还打算重新叩门。
可身体情况,他也知道。
丢人一次可以,丢人两次也可以。
可要再丢第三次人......
那他这面子,可就过不去了。
既然如此,姜圣索性拎着绣春刀。
既已吃饱喝足,不如在院子里练刀,还能巩固一下体内真气。
若是能突破武道二层,就再好不过。
Ⓑ𝚀ge .𝒞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