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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怎么刚来就要走,本王新寻摸了个厨子,做起菜来颇有一手,贤王若是不嫌弃,去本王那里用个便饭如何?”
我不想与他一同吃饭,便推说皇上可能会来,结果他说皇帝中午要议事,想来不会回来了,何必回去空等。
我着实架不住胖子这般热情,找不出拒绝他的理由,只好跟着他去了。果如张逢芝所说,此人十分市井,说话做派不像个王爷。
我还是第一次与这样的人说话,习惯了还挺有意思的,他也算见多识广,讲的一些事情我都闻所未闻。
“所以胖爷一直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困在这皇城中有什么意思,不如天南地北走一走看一看。”胖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他说自己不喜食那些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皇家菜色,反倒爱吃些粗鄙的食物,比如猪蹄子猪耳朵什么的,别有风味。
他招的那厨子,还真是做饭很有一手,满桌的菜色都是我不曾见过的,满盆的红烧肉,一整只一整只垒起来的卤猪蹄,吃的也非米饭,而是烧饼。
我看着那煮得红彤彤的猪蹄子,尝试着吃了一口,味道还算不错,就是用手拿着啃太过失态。张逢芝见我不好下手,命人将肉剔了下来,切成小块供我夹食。
胖子啧了一声,自己拿起一大块,啃得一嘴是油,道:“这猪蹄子就是要大口啃来吃的,你这么斯文,吃起来还有什么意思?”
我道:“我常与皇上吃饭,如果像你这样吃,是御前失仪,要掉脑袋的。”
胖子道:“如今皇帝又不在,这么小心作甚,再说,你就吃个猪蹄子,他还能不要你了?还掉脑袋,全城脑袋掉光了也轮不到你。”
除了解雨臣,还没有人这般坦然地跟我提过皇帝的事儿,我差点被猪蹄子噎死,心说我只是随口一说,这东西这么油,皇帝不在我也吃不下这么多,还不是给你留面子。
这大肉大油的,乍一吃还行,多吃两口就腻得不行了,怪不得胖子这般肥腻,他爱吃这些东西能不肥么。现如今正是贴秋膘的时候,我若顿顿这么吃,早晚步他的后尘,别说皇帝不喜欢,我自己看了都头疼。
张逢芝见我放下了筷子,奉上了一杯清茶给我解腻,我让他去我宫里,取一些皇上赐下的芝麻马蹄糕来,吃了硕亲王的饭,总要回些礼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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