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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久见过没有好看的年轻人了,或许是因为这点私心,她留下了连知晦。
但是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的人,二十岁了,却还像是未经人事一样,懵懵懂懂,恍恍惚惚的。长了那样一张脸,却还有点硬的骨头。
怎样的脸呢?很安静,水里刚刚露出的一支花,在夜色里开放,非常脆弱,又很天真,路过人的看见,总被引得想摘一摘,折一折。
这样的人,经不起折几遭,就会毁灭了。
连知晦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抬起头来,他的眼睛像刚从清水里显出的白石,清清冽冽。
他似乎明白自己可以怎么做了。
第10章
有一种说法听过很多遍:大学遇到的老师会是许多人一生中接触到的最高阶层。下课后,毕业后,这些学生就回到自己阶层,继续毫无光点的人生。
连知晦在课上听过宋老师谈起他的交际圈,师长好友,父母亲朋,轻而易举的名流中的一员,在康奈尔学药理,纽约大学美术,西北大学物理,或许还去研究和不列颠天气一样阴云密布的英国文学,在剑桥还是牛津,曼彻斯特还是爱丁堡。他们也经常在沙龙里交流思想和艺术,英格丽褒曼,卡萨布兰卡,陈冲,纽约的秋天,博闻强识,温文尔雅。
这些人的面目原本对于连知晦来说,是很遥远的,完全和自己不相干的。
他在深夜十一点半,走上冉宅三楼,走到最里面那间客房,然后轻轻敲了三下门。
里面没有回应。
他了解到那个人今晚会留宿一晚,也只留这一晚。
连知晦把手放在门把手上,铜把手在深夜变得很冷。他按下把手,推开门。
他以为里面的主人会是在洗漱、更衣、办公,或是外出了。但是一开门,便看见阳台边坐着的男人。
结束晚宴的男人脱下外套,露出里面的衬衫和马甲。他手里拿着本书,鼻梁上架着副眼镜,头发稍微放松了些,台灯黄色的光晕把他的脸映照得很立体,一半成熟,另一边年轻。
连知晦觉得他就像宋老师口中谈起的那些人,生来就是开沙龙,去舞会,和牛津、剑桥、康奈尔、伯克利,和一切阳春白雪的词挂钩的人。当时他牵着那条狗出现在后院的时候,措辞就是令人陌生的礼貌,现在换了衣裳,似乎佛塑金身,才真正功德圆满。
只是,如果他真的在学校里,课堂上时,就好了。
现在他在冉家。床单和花瓶是连知晦换过的,下午在隔壁房间,连知晦被压在地毯上烫下两个雪茄印,那里的地毯和男人现在脚下踩的一模一样。不知道他抽雪茄吗?他和冉蔚然那些人抽的是同一款雪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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