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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头风了,不用管他们。刚才李师长说上面有意组建一支特种部队,隶属军委直接管辖,大概率我会作为一把手去组建这支部队,只是,媳妇儿,以后随军条件会更艰苦,我陪你的时间会更少了。”
“阿琛,你只管去奋斗、去努力打拼,我不会扯你后腿的。这段时间我会帮你调理下身体,让你以更好的身体素质去迎接挑战。”黎初初握住他的手。
顾云琛反手握住她的手:“嗯,媳妇儿,谢谢你的支持!你快吃吧,别饿坏了。”
黎初初自己吃了一碗,又喂了顾云琛一碗才收拾碗筷去洗,回来倒了半杯热水渗了灵泉水喂他吃药。
“媳妇儿,你倒的水我都觉得特别好喝。”顾云琛一直觉得黎初初煮的饭菜也特别好吃,从军多年,难免有受伤的时候,留下来的暗伤也不少。但自从跟黎初初在一起,身体仿佛回到几年前最顶尖的状态,甚至还更好些。
以前受伤愈合后有些高难度的动作难免会受点影响,但现在的状态,是全无阻碍的那种感觉。
“有吗?”
“有,我觉得身体状态也好了很多。”
“你是不是忘了,我是一名中医,师父还是顶尖的南程。我在吃食方面都会以调理你的身体为主。”
“媳妇儿,何其有幸,此生相遇;拥之则安,伴之则暖。”
黎初初嫣然一笑:“阿琛,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顾云琛揽住她,贴着耳朵说了句话,他说的不正经,黎初初捏了捏耳垂,被撩拨得耳根泛红。没有谁不爱听甜言蜜语吧?
她又不是去修了无情道,断了七情六欲,对顾云琛的偏爱,她自然是有感应的,但她更期望的是一种势均力敌的爱,而不是一种依附。等七七年高考,她一定会去参加,将来会努力让别人认识她是因为她是黎初初,而不是因为她是顾云琛的爱人。
好男儿应该是<少年应有鸿鹄志,当骑骏马踏平川>,但女人更该是<轻装策马青云路,人生从此驭长风>。
“阿琛,你不会伤没好就急着归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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