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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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的目光看见自己左手的戒指。

宋苗淼顿住。

宋沅沅眯起眼睛:“哥,你不老实哦。”

这戒指一看就价值不菲。

即使没有到过星际时代,不知道上面流动的蓝色是什么东西,宋沅沅也自小就见过不少名贵珠宝,光是造型设计,她都能看出绝非凡品。

宋苗淼虽然自幼艺术造诣就高,但不喜欢戴首饰,觉得磨在皮肤上不舒服。

戒指这类,宋沅沅从来没见他戴过。

宋沅沅从小就觉得自己哥哥手很好看。

细白细白的,手指纤细,骨节分明又不至于过分夸张,手背淡淡的青色血管自过分白皙的皮肤透出来,漂亮得像艺术品。

一小块突出的腕骨更是衬着整个手腕都不盈一握。

这只手天生就适合戴饰品,适合被华贵的饰物宝石装饰。

可惜宋苗淼经常画画,还喜欢撸猫,总觉得戒指麻烦,就算买来送他了也不见戴过。

可他今天却戴了。

还戴在左手中指这么重要的位置。

宋苗淼在那枚戒指上摩挲了下,然后将左手揣进口袋藏了起来:“真没有,我戴个戒指就是谈恋爱?”

“切。”宋沅沅撅起嘴,懒得跟他掰扯,“不告诉我算了。”

严格上来说,宋苗淼不算不告诉宋沅沅。

戒指戴在手上仿佛和他整个人融为一体,没有任何异物感,她不提,宋苗淼都没注意到。

但也仅仅只是一枚能留下念想的戒指罢了。

戒指另一半和他相隔几千年之外。

已经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

回到房间,宋苗淼打开手机,点进阅读软件,在书架里找到妹妹给他分享的那本书。

由奢入俭难,用惯了星际时代的高科技光脑,再用回地球上的手机,还真有点古老的落后感。

怪不得星际人把他们称作古地球。

不过妹妹倒是真没说错,这本书的主角确实不是谢屿。

只是谢屿在书的开篇出场次数尤其多,每次还都很高调,作为一个配角,却似乎受到原书作者的偏爱,对他外貌和机甲的描写非常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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