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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说查无此人,纯属编造——
而她又实实在在地伴随在西南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尤其是在山歌这个领域。
陈成经历过中国歌坛最繁荣的一段时间,与小鲜肉们没有作品也能走红不一样,在歌坛繁荣时期,只要你不发行新的作品,无论你过去多红,怎样的天王天后,也会很快被人遗忘!(周杰伦除外)
男歌手比如阿杜、刀郎,女歌手比如徐怀钰、萧亚轩,一段时间冷藏之后,才重出江湖,江湖却已经不是昔日的江湖。
哪怕是华夏歌坛一姐邓丽君阿姨,到90年代几乎突然就丢失了她的权杖。
古代也是如此,虽然民间仍然流传着各种各样刘三姐的传奇故事,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没有实质内容的“歌仙”,必然会在人们的心中淡化以至于消逝。
在历史的长河中,不知埋没了多少这样的音乐精英,就好像先前提到过的唱《啰唝曲》的刘采春。
这是很正常、很普通的事情。
所以,这“歌仙”要想持续有影响力,她就必须要有作品或者“精神续作”传承下来。
广西是没有一首确认是刘三姐作品的山歌,可也可以说,每首歌都有她老人家的影子。
打碎在人们的口口相传中,不断变化模样,等大家琢磨起这歌为啥如此好听时,往上一追溯:
哦!原来是从刘仙姑那里七拐八弯地传下来的啊!
到了现代,便有民间艺人琢磨起还原这位“仙人”的形象来,他们便是电影创作者们借力的“巨人”。
五十年代,宜山县文化馆的覃桂清作为民歌爱好者,为了收集刘三姐的故事,跑遍了下视各个村寨,采集了很多宝贵的资料。当他因为工作的需要调离宜山县(宜州市前身)时,就把自己收集到的有关素材交给宜山高中老师肖甘牛,请求他帮忙完成刘三姐故事的收集整理工作。肖甘牛再次深入下视各村赛,最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发表在1955年底上海《新观察》上,引发了不小的兴趣。
而电影真正的灵魂——
民歌,在刘三姐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之前,宜山的“刘三姐热”就已经开始了,或者说,压根就没有在当地断绝过。
当地民歌文化爱好者和民间艺人,很早就用当地特有的“彩调剧”形式演唱过刘三姐的故事。
这里面的唱段就很受当地民歌的影响,甚至有些就是从旧时流传的曲子沿袭下来的。
这一推出,反响很大,好评如溯,不局限当地,甚至都进京汇报演出去了。
若非如此,也就没有影视化的推动力了。
电影中许多地方乔、雷两位老先生基本没动词,曲照搬到电影里.要说改只有几处小改动。(恰恰这些改动就被陈成视为“北方人创作”的证据了。)
不过那年代不讲版权什么的,电影的片头字幕上也没写上根据彩调剧(刘三姐)改编,使得后来广西的创作者们为自己鸣不平,还几次上法院起诉过乔、雷二位“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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